长子县患者李某曾在长子县这些酒店住过,寻找接触者……
长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1月30日 “我市新增两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认病例”有关信息更正的公告 1月30日“我市新增两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病例”信息发布后,社会公众对确诊病例“患者李某”有关信息提出疑问。对此,我们高度重视,对有关信息进行全程复核,发现发布信息不精准,特作如下更正:
“患者李某,男性,27岁,发病前居住在长子县慈林镇南沟村。”更正为“患者李某,男,27岁,户籍地长子县慈林镇南沟村,未曾到过此地居住。其1月19日至20日,在长子县吉祥旅馆住宿;1月21日,在长子县锦尚华商务酒店住宿;1月22日在长子县矩辉大酒店311房间住宿;1月23日在长子县君悦酒店301房间住宿;1月24日至25日在长子县锦尚华酒店住宿(长子疫情防控指挥部已组织对上述场所进行了关停消杀,密切接触人员和同时段住宿人员已采取相关防控措施,店主和服务人员已居家隔离);1月26日,入住长子县人民医院隔离医学观察。”
在此,我们诚恳地向公众致歉,并举一反三认真整改;同时,对广大社会公众和媒体的监督、支持和理解表示衷心感谢!
2020年2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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